关于户外活动费用的见议
第一:(也是大家比较关注重要的一条)如何合理分配分摊公共消耗器材,以个人之见,这样分摊比较合理,真正实行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比如炉头一个价款是150-300元,哪就每次活动的分摊折旧费应控制在10%之内,如累计分摊金额已超过炉头的本身价款,之后应免收,直到重新购买新炉,以此推类(包括对讲机、套锅、户外装备。)而气体和药品应按每次实际支出而算。(注:气体不到一瓶按一瓶计算)
第二:关于如何分摊户外资源管理费,(也就是租用电信否则联通)合理分配应这样比较好,按活动的次数分摊,如例:每星期举行二次,每月就是八次,每年就是九十六次。不知租用费用是多少,例如每年是6000元,6000/96=62。50(每次资源管理分摊费用)
第三:领队费用的分摊,每组织一次户外活动,如人数在30内,领队人员应不能超过3人,人数在50人内,领队人员应不能超过4人,人数在50-100内,领队人员不能超过5人,这样就比较合理、公正安排。如遇活动餐费自理,领队餐费补贴30元,如过夜一天餐费补贴不能越过50元为标准。(探路活动除外)
第四:应当适量补助给户外管理员,按年计算。(版主除外)另外探路和探险领队应免收费用。以上观点供参考。
[ 本帖最后由 户外梦游 于 2008-1-17 19:15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