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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年前的一句签名,竟然上报了!

N年前的一句签名,竟然上报了!

在网络上晃荡了这么多年,终于出名了!哈哈!!!

无意间发现,自己N年前最常用的一句签名,竟然被人收录到报纸里了。
“路过就要留下脚印,这是规矩!”
呵呵,以前逛朋友QQ空间和博客时常用这句话做留言,哪想竟然。。。

《萧山日报》2008年4月12日第06版:梦笔桥 中的一篇文章
《解读个性签名》(作者:海棠无香)收录了这句签名。
电子版地址:http://xsrb.xsnet.cn/html/2008-04/12/content_25517.htm
发截图给大伙看看:



谢谢这位名叫“海棠无香”的兄台,还给这句话做了点评。

转自我的博客:http://miaoxiaoxu.blogcn.com/diary,15538571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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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喜恭喜
因为陌生,所以勇敢;因为距离,所以美丽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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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喜

楼主有才
期待能早日过上天天自然醒的生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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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喜,真有才
心无羁绊,路便无极限!
欢迎光临我的博客:http://blog.703804.com/?1164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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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奖!请客!
毁了教育界是我毕生的目标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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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收尾都来这做广告的说
开心过一生,痛快活一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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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内容写的的解是有才.应该的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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